迁址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迁至新址办公
时间:2023-09-22 浏览:1,379
导读:
根据国家药监局整体工作部署,行政受理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将由大成广场办公区搬迁至新址办公。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搬迁安排
(一)搬迁时间
2023年9月28日下午、10月7日—10月11日大厅暂停对外服务,……
根据国家药监局整体工作部署,行政受理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将由大成广场办公区搬迁至新址办公。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搬迁安排
(一)搬迁时间
2023年9月28日下午、10月7日—10月11日大厅暂停对外服务,2023年10月12日上午9:00恢复对外服务。
(二)新址信息
大厅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德大街22号院一区2号楼一层,邮编100076,联系方式:010-88331866。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周二、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周三、周五(上午9:00-11:30)。
二、邮件资料接收工作调整
自2023年9月28日起,大成广场办公区将不再接收各类邮件。如需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资料,请寄往新址,并注明业务类别。为保证邮件资料投递安全,请提前规划好邮寄时间。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23年9月21日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公开征求《消费品使用说明第3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征求意见稿)》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2026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公示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2026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公告(第369号)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消费品使用说明第3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征求意见稿)》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
- [申报资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2026年清明节放假公告(第368号)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
- [申报资讯]北京市启动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 数字化赋能监管与产业创新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电子标签信息填报操作指南》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2026年春节放假安排的公告(第365号)
相关推荐:
- [审批动态]2024年7月31日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二十)|关于化妆品原料信息的填报问题
- [政策法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附全文)
- [审批动态]2026年02月12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
- [费用预算]国产特殊类化妆品注册的行政许可申报费用计算
- [政策法规]《特殊食品验证评价技术机构工作规范》解读
- [保健食品]原CFDA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内文)
- [News]SFDA requires further enhancement of health food registration management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人参灵芝西洋参等三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意见
- [申报资讯]政策解读:《关于发布实施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的公告》
化妆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