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平台将于2021年9月15日关闭
时间:2022-02-19 浏览:805
导读: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 第64号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新旧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管理平台衔接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药监综妆函〔2021〕264号),备案人应当于2021年9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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