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备案注册申报可宣称用语
时间:2022-02-23 浏览:639
导读:
凡用语符合化妆品定义的,可在化妆品名称中使用。在化妆品名称中推荐使用的可宣称用语包括:
(一)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1.发用化妆品名称中可使用祛屑;柔软等词语。
2.护肤化妆品名称中可使用清爽;控……
|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化妆品首次注册审批申请材料指南
- [材料要求]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新产品行政许可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变更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补发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新产品行政许可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变更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补发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相关推荐:
- [常见问题]国家局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 [审批动态]2022年3月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政策法规]关于发布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提交技术指南(试行)的通告(2021年第26号)
- [申报资讯]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名称申报与审评要求
- [政策法规]化妆品通用标签
- [News]SFDA issues Provisions for Health Food Registration (interim) and other relevant rules
- [审批动态]2023年08月14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审批动态]2022年11月4日保健食品申报备案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申报资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劳动节放假安排
化妆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