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妆品备案申报生产销售证明文件的有关问题
时间:2022-02-23 浏览:1,729
导读:
进口化妆品申报时提供生产国(地区)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还是已销售证明文件?
根据相关要求,进口化妆品首次申报时应提供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因此,证明文件应……
|
|||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六十一期)
- [常见问题]化妆品备案注册人如何执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新增检验方法?
- [常见问题]牙膏产品配方表填写有什么要求?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60期)| 化妆品注册备案的优化和简化问题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109期)|化妆品备案变更的5个问题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五十八期)
- [常见问题]关于化妆品行业标准《化妆品产品标准通则》的问答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典型问题案例(六)| 产品安全评估资料专题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典型问题案例(五)| 产品检验报告专题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典型问题案例(四)| 产品标签专题
相关推荐:
- [审批动态]2023年01月09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常见问题]功效成分、卫生学、稳定性试验问题
- [常见问题]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五期)
- [审批动态]2024年09月05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
- [审批动态]2023年08月17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常见问题]化妆品经营者是否可以将大包装化妆品“分装”成小包装后销售?
- [申报资讯]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 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政策法规]关于征求保健食品茶类产品有关指标限量值意见的函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人参 西洋参 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
- [审批动态]2021年12月10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保健食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