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在自贸试验区已完成备案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后续如何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时间:2022-02-23 浏览:1,427
导读:
答:2018年11月10日前,在天津、辽宁、上海、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自贸试验区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的省份,已经按照试点备案管理要求完成备案的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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