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备案管理之前已获行政许可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后续可否进行备案?
时间:2022-02-23 浏览:1,651
导读:
答:2018年11月10日前已获行政许可的产品,许可有效期结束后仍需继续进口的,或者有效期结束前原行政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5个工作日前,或变更产品上市之前,按照要求办理备案,备……
|
|||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一百零七期)|《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内容调整问题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一百零六期)
- [常见问题]北京市化妆品审评中心|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五十七期)
- [常见问题]关于《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等8项方法的问答
- [常见问题]化妆品备案注册检查问答100问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105期)|配方原料的使用和儿童化妆品问题
- [常见问题]【你问我答】“化妆品新原料”专版第8期
- [常见问题]【你问我答】“化妆品新原料”专版第9期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56期)|(用户权限专刊)
- [常见问题]在广东省内开展牙膏简化备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相关推荐:
- [申报资讯]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取消广州市未提交年度报告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
- [常见问题]保健食品中关于铬的用量有什么规定吗?
- [常见问题]进行保健食品动物功能学评价试验时对实验动物的要求
- [会 社 概 況]中国SFDA化粧品許認可/中国化粧品衛生許可の新・旧規定 申請・法規制の最新動向セミナー
- [政策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原料人参 西洋参 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染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6个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
- [审批动态]2026年04月07日化妆品决定书送达信息
- [审批动态]2022年10月19日化妆品注册申报备案批准证明文件待领取信息发布
- [申报攻略]化妆品完整版安全评估资料填报指南
- [申报资讯]关于保健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保健食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