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准及安全评估报告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二十九)
1、问:产品执行的标准中“生产工艺简述”能否变更?有何要求?
答: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产品执行的标准中“生产工艺简述”发生变化的,除提交普通化妆品变更信息表外,还应当提交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及拟变更产品的微生物和理化检验报告。
2、问:产品执行的标准中“使用期限”应如何填报?
答:产品执行的标准中“使用期限”是在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产品品质的时间段期限,如2年或24个月,而不仅是填报产品使用期限的标签标注形式。
3、问:可能含有的风险物质是否应纳入产品执行的标准“微生物和理化指标”?
答: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五)的要求:“微生物指标和理化指标应当提交对产品实际控制的微生物和理化指标,微生物和理化指标应当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的要求。”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有检验要求的风险物质,应在“微生物指标和理化指标”予以体现;除此之外,其他风险物质也为产品实际控制的微生物或理化指标的,宜在“微生物指标和理化指标”中进行体现。
4、问:产品安全评估报告的评估人员签名有何要求?
答: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五条要求:“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用章规定,签章齐全,具有法律效力。”
产品安全评估报告作为备案资料,其中的安全评估人员签名应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手写签名或电子签章。
5、问:产品安全评估报告出具日期是否可以在备案检验报告日期之前?
答:如果在安全评估报告中采用备案检验报告来证明产品的微生物和有害物质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的要求,则产品安全评估报告的出具日期应在备案检验报告的日期之后。(来源:广州市市监局;发布日期: 2022-12-07;编发:天健华成化妆品注册部)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一百零七期)|《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内容调整问题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一百零六期)
- [常见问题]北京市化妆品审评中心|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五十七期)
- [常见问题]关于《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等8项方法的问答
- [常见问题]化妆品备案注册检查问答100问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105期)|配方原料的使用和儿童化妆品问题
- [常见问题]【你问我答】“化妆品新原料”专版第8期
- [常见问题]【你问我答】“化妆品新原料”专版第9期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56期)|(用户权限专刊)
- [常见问题]在广东省内开展牙膏简化备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相关推荐:
- [申报资讯]关于换领特殊食品注册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 [化妆品]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凭证样式(纸质)
- [常见问题]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46期)
- [审批动态]2022年01月25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待领取信息发布
- [常见问题]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对普通化妆品备案中常见问题的解析(第一期)
- [常见问题]《防晒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防晒化妆品质量控制要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问答
- [审批动态]2022年07月06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邮寄详情单
- [申报资讯]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后首批标准方法获国家药监局发布
- [申报攻略]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报时产品生产工艺及流程图常见审评问题分析
- [审批动态]2022年08月29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GHZJ)待领取信息发布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