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终止申报或未获行政许可的产品再次申报的,应当如何提交申报资料?
时间:2022-02-23 浏览:532
导读:
申请人对终止申报或未获行政许可的产品再次申报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资料。终止申报后再次申报的,还应说明终止申报及再次申报的理由;不予行政许可后再次申报的,还应提交不予行政许可(变……
|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牙膏备案与简化备案常见问题全解析
- [常见问题]牙膏可以宣称哪些功效?
- [常见问题]牙膏备案6问|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二十七期)
- [常见问题]【审评科学】保湿功效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解析之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50期)|化妆品检测项目及人体安全性试用试验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49期)|化妆品备案检验五个常见问题
- [常见问题]广东省国产牙膏备案问题解答(一)
- [常见问题]广东境内牙膏备案及简化备案适用的问题答疑|广州市监局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四十八期)
- [常见问题]牙膏备案及简化备案问答|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 [常见问题]儿童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答疑|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四十七期)
相关推荐:
- [审批动态]2021年12月30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邮寄详情单
- [流程周期]卫生部关于认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等14家单位为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机构的通告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16年7月1日起施行,2020年修订)
- [政策法规]关于征求含蒽醌类保健食品注册管理有关规定意见的通知 食药监许函[2009]309号
- [申报资讯]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公告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及报送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征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 [审批动态]2023年01月20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发布
- [申报攻略]首次进口化妆品备案注册申报资料检查标准之包装、标签、说明书篇
- [申报攻略]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小讲堂(3)检验篇
保健食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