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新原料可以授权多个境内责任人吗?
时间:2022-04-21 浏览:603
导读:
根据《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同一化妆品新原料不得授权多个境内责任人。
根据《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同一化妆品新原料不得授权多个境内责任人。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化妆品安全评估的几个问题
- [常见问题]注册人如何执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新增检验方法
- [常见问题]中检院|化妆品申报审评最新常见问题解答二则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功效宣称的“一致性”原则答疑
- [常见问题]儿童化妆品备案注册八问|北京市化妆品审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31期)
- [常见问题]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备案注册包装标签问题的最新答复
- [常见问题]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时标签常见问题,及其与化妆品广告的管理差异
- [常见问题]广东省国产牙膏备案问题解答(三)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化妆品相关平台操作手册的下载链接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时原料的几个注意事项|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期)
相关推荐:
- [申报资讯]化妆品备案注册申报常见问题解答|化妆品命名的准确性及客观性探析
- [审批动态]2022年11月4日保健食品申报备案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Laws]Health food registration information reporting requirements
- [审批动态]2023年12月08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发布
- [常见问题]【答疑解惑】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后常见问题之备案申请表
- [保健食品]原CFDA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内文)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19年版)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公开遴选化妆品技术规范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 [审批动态]2024年1月25日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常见问题]功效成分、卫生学、稳定性试验问题
保健食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