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与原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有何区别?
时间:2022-02-23 浏览:705
导读:
答: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与原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主要有以下两点区别:
一是授权的范围和承担的责任不同。境内责任人根据境外化妆品生产企业授权,负责产品的进口和经营,并依……
|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化妆品小样”的生产与备案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五十七期)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化妆品安全评估的几个问题
- [常见问题]注册人如何执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新增检验方法
- [常见问题]中检院|化妆品申报审评最新常见问题解答二则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功效宣称的“一致性”原则答疑
- [常见问题]儿童化妆品备案注册八问|北京市化妆品审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31期)
- [常见问题]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备案注册包装标签问题的最新答复
- [常见问题]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时标签常见问题,及其与化妆品广告的管理差异
- [常见问题]广东省国产牙膏备案问题解答(三)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化妆品相关平台操作手册的下载链接
相关推荐:
- [政策法规]中检院|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 [审批动态]2022年05月11日化妆品决定书待领取信息发布
- [申报资讯]两部委联合发布《关于特殊膳食用食品中氨基酸管理的公告》
- [常见问题]【答疑解惑】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整理环节常见问题之产品执行的标准、产品标签
- [审批动态]2023年5月23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政策法规]《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制修订说明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鱼油》及原料技术要求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 [审批动态]2022年07月28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待领取信息发布
- [审批动态]2023年06月07日化妆品决定书送达信息发布
化妆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