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9日前|江苏省药监局责令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产品限期改正
时间:2022-11-25 浏览:1,099
导读: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有关企业对
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产品限期改正的公告
2022年 第24号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有关企业对
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产品限期改正的公告
2022年 第24号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和“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的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我省部分企业(名单见附件1)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相关产品的年度报告,且无法取得联系。现依照《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上述企业于2022年12月9日前主动与所在地市级药品监管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2),对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产品限期改正。对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产品,监管部门将依照《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取消相关产品备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名单.pdf
2.各地市级药品监管部门联系方式.pdf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理化检验方法总则(征求意见稿)》等9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的公告》起草的目的是什么?
- [申报资讯]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产牙膏备案信息管理平台 数据迁移有关工作事项的通告
- [申报资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2025年端午节放假安排的公告(第356号)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上线化妆品新原料与关联产品同步申报功能模块的通知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再次征集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
- [申报资讯]五一放假 | 化妆品备案临近关键节点提示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受理大厅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的公告
- [申报资讯]【重要提醒】2025年年报进入倒计时!@普通化妆品备案人@牙膏备案人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相关推荐:
- [常见问题]关于未在生产国或原产国(地区)获准上市销售的化妆品证明文件提供方式的问题
- [申报攻略]保健食品申报注册指南手册之(15)减肥篇
- [申报资讯]《上海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政策法规]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第一批)营养素补充剂保健功能目录
- [常见问题]化妆品完整安评入门|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六期)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中丙烯酸乙酯等40种原料的检测方法》等意见的通知
- [审批动态]2024年11月08日化妆品审评决定书送达信息
- [申报资讯]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产牙膏备案信息管理平台 数据迁移有关工作事项的通告
- [常见问题]广东省药监局化妆品备案申报问题问答汇总(四)
- [政策法规]重磅发布|《牙膏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化妆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