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年度报告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有关规定,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管理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针对在2022年3月31日前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报告的产品,按照国家药监局统一部署,我局发布了《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有关事宜的公告》(2022年第1号),并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管理平台出具限期改正意见,要求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等规定,我局拟对我省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未能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情况的国产普通化妆品(产品清单见附件1)予以取消备案。
上述相关产品备案人对被取消备案产品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市场主体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见附件2),向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3)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诉或经审核申诉未被采纳的,将对相关国产普通化妆品取消备案。
特此公告。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4日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NTA三钠(征求意见稿)》等9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化妆品 安全通用要求》及官方解读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检验方法(征求意见稿)》等2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公开征求《关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修订内容实施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丁基乙酰氨基丙酸乙酯》化妆品标准立项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化妆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 [申报资讯]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相关政策解读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2026年端午节放假安排的公告(第371号)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唇炎判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征求意见稿)》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 [申报资讯]2025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年报
相关推荐:
-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 [审批动态]2022年04月08日化妆品决定书待领取信息发布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电子标签信息填报操作指南》
- [申报攻略]2009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申报注册全攻略
- [政策法规]今日科普|化妆品及新原料注册备案时文件中的外文资料有哪些要求
- [申报攻略]2012新规下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手续完全指导手册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工作规范》的通知
- [政策法规]《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配套解读
- [常见问题]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备案申报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二十五)|化妆品标签、通用名及年报异常如何处理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