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化妆品产品标签常见问题答疑(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公告》(2021年第77号)要求,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化妆品,必须符合《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化妆品,未按照《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必须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使其符合《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化妆品标签的过渡期即将结束,为了帮助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按照《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相关产品标签的更新,今天小编将针对产品标签中的常见问题做一个解读。
1.标签的定义是什么?
作为承载产品重要信息的标签,《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三条对其进行了明确的定义:是指产品销售包装上用以辨识说明产品基本信息、属性特征和安全警示等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等标识,以及附有标识信息的包装容器、包装盒和说明书。
因此,化妆品的标签不只是可视面显示的信息,也包含包装容器、内置说明书等展示产品信息内容,企业在标签进行产品宣称时,应注意上述内容均应符合《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2.标签定义中提及的销售包装指的是哪些?
对于标签定义中提及的销售包装,《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有详细的说明,即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包括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放置包装容器的包装盒以及随附于产品的说明书。
一个销售包装可能不止对应一个备案产品,如套装产品的销售包装内会有多个产品;一个备案产品也可能对应多个不同形式的销售包装。
3.化妆品的展示面、可视面是如何规定的?
| 展示面 | 可视面 |
| 化妆品在陈列时,除底面外能被消费者看到的任何面。 | 化妆品在不破坏销售包装的情况下,能被消费者看到的任何面。 |
值得注意的是,包装可视面上存在多层黏贴形式标签样式时,因每打开一层标签会造成对原有标签的破坏,不属于《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允许的情形;而对于悬挂在产品销售包装外侧,在不破坏销售包装的情况下所有信息均可被消费者看到时,则是被允许的。(来源:上海器审;编发:北京天健华成 化妆品注册部)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关于《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等8项方法的问答
- [常见问题]化妆品备案注册检查问答100问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105期)|配方原料的使用和儿童化妆品问题
- [常见问题]【你问我答】“化妆品新原料”专版第8期
- [常见问题]【你问我答】“化妆品新原料”专版第9期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56期)|(用户权限专刊)
- [常见问题]在广东省内开展牙膏简化备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104期)|毒理学终点评估及相关检测评价豁免问题
- [常见问题]《染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染发化妆品质量控制要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问答
- [常见问题]《烫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烫发化妆品质量控制要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问答
相关推荐:
- [审批动态]2022年07月22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邮寄详情单
- [常见问题]保健食品含片与颗粒剂溶化性指标检测、标志性成分或功效成分检测方法学研究资料、按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指标的产品,应提供的申报资料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命名指南
- [政策法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麦芽糊精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
- [常见问题]以辅酶Q10为原料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有哪些特殊规定?
- [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功能目录与原料目录管理办法
- [化妆品]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 [常见问题]新修订公布的抗氧化等9个保健功能评价方法的实施要求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九十期)|产品标签问题答疑
- [申报资讯]化妆品备案注册申报常见问题解答|化妆品命名的准确性及客观性探析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