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化妆品产品标签常见问题答疑(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公告》(2021年第77号)要求,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化妆品,必须符合《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化妆品,未按照《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必须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使其符合《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化妆品标签的过渡期即将结束,为了帮助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按照《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相关产品标签的更新,今天小编将针对产品标签中的常见问题做一个解读。
1.标签的定义是什么?
作为承载产品重要信息的标签,《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三条对其进行了明确的定义:是指产品销售包装上用以辨识说明产品基本信息、属性特征和安全警示等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等标识,以及附有标识信息的包装容器、包装盒和说明书。
因此,化妆品的标签不只是可视面显示的信息,也包含包装容器、内置说明书等展示产品信息内容,企业在标签进行产品宣称时,应注意上述内容均应符合《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2.标签定义中提及的销售包装指的是哪些?
对于标签定义中提及的销售包装,《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有详细的说明,即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包括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放置包装容器的包装盒以及随附于产品的说明书。
一个销售包装可能不止对应一个备案产品,如套装产品的销售包装内会有多个产品;一个备案产品也可能对应多个不同形式的销售包装。
3.化妆品的展示面、可视面是如何规定的?
展示面 | 可视面 |
化妆品在陈列时,除底面外能被消费者看到的任何面。 | 化妆品在不破坏销售包装的情况下,能被消费者看到的任何面。 |
值得注意的是,包装可视面上存在多层黏贴形式标签样式时,因每打开一层标签会造成对原有标签的破坏,不属于《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允许的情形;而对于悬挂在产品销售包装外侧,在不破坏销售包装的情况下所有信息均可被消费者看到时,则是被允许的。(来源:上海器审;编发:北京天健华成 化妆品注册部)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错题本|2024年一季度上海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错题”大盘点
- [常见问题]广东药监局|广东省国产牙膏备案问题解答(四):包装标签问题
- [常见问题]江苏药监局|关于牙膏备案填报及资料豁免问题解答
- [常见问题]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实际生产)常见问题-机构与人员篇
- [常见问题]《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问答
- [常见问题]《国际权威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索引》问答
- [常见问题]化妆品《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问答
- [常见问题]《化妆品风险物质识别与评估技术指导原则》问答
- [常见问题]《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问答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58期)|化妆品备案注册中产品名称的常见问题
相关推荐:
- [申报资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年度报告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
- [保健食品]原CFDA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封面)
- [常见问题]功能性保健食品的产品说明书中标志性成分及含量的标示值的确定要求
- [政策法规]允许营养素补充剂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 [政策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公告(2015年第268号)
- [常见问题]【审评科学】保湿功效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解析之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 [常见问题]保健食品批件哪些内容可以变更?
- [审批动态]2022年7月26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邮寄详情单
- [申报资讯]中检院发布《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征求意见稿)》等2项技术文件
- [政策法规]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49号)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