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 普通化妆品(含牙膏)年度报告就要开始啦!@普通化妆品备案人
每年一度的普通化妆品(含牙膏)年度报告就要开始了,你准备好了吗?
为帮助广大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对年报制度有一个基本了解,北京天健华成化妆品注册部的同学特将相关法规内容,辑录如下,以供参考:
自2014年6月30日实施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以来,备案平台已经形成逾220万条备案产品信息。受原化妆品监管法规制度不完善和旧备案平台功能限制等原因,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前完成备案的产品,有些虽然已经不再继续生产,但产品信息依然在备案平台上愈积愈多,逐步形成“僵尸”产品,给监管工作和社会公众查询都带来了很大不便。在监管工作中发现,有些产品甚至无法找到备案人,产品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无法落到实处,这些产品给消费者健康安全带来隐患,亟待通过合法手段进行清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在备案管理制度设计上提供了良好的立法实践,进一步明确了备案人主体责任,备案人应依法对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普通化妆品的备案人应当每年向承担备案管理工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进口情况,以及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情况。
根据《条例》《办法》规定,《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进一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一)产品的生产、进口概况,以及期间产品的停产情况;
(二)产品符合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自查情况。

[文|北京天健华成化妆品注册部]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2025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年报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征求《牙膏用原料规范(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公开征求《化妆品祛斑美白功效测试方法(征求意见稿)》等2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中检院|《2025年度化妆品审评报告》
- [申报资讯]儿童化妆品有关消费提示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2026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公告(第369号)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公开征求《消费品使用说明第3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征求意见稿)》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2026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公示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2026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公告(第369号)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推荐:
- [审批动态]2022年12月30日化妆品决定书送达信息发布
- [常见问题]涉及合成、发酵等工艺的硫酸软骨素等6种保健食品原料的食用安全性依据,应从哪些方面控制此类原料质量?
- [保健食品]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意见申请材料指南(试行)
- [审批动态]2024年03月26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政策法规]卫生部关于不再审批以熊胆粉和肌酸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的通告
- [审批动态]2022年08月16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邮寄详情单
- [审批动态]2024年08月29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
- [申报资讯]2023年10月09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申报资讯]《上海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审批动态]2023年04月21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