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五期)
问题1: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其委托生产的化妆品应在哪里留样?
答:《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六条规定,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留样管理制度,在其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留样;也可以在其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其他经营场所留样。对“其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中“所在地”的理解,通常认定不超出同一地级市或者同一直辖市的行政区域内。
问题2: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如何对受托生产企业生产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答:《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三条规定,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受托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监督制度,对各环节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受托生产企业按照法定要求进行生产。委托方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确保受托生产企业按照法定要求进行生产。
问题3: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如何挑选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委托生产?
答:《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委托方应当建立受托生产企业遴选标准,在委托生产前,对受托生产企业资质进行审核,考察评估其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和生产能力,确保受托生产企业取得相应的化妆品生产许可且具备相应的产品生产能力。
问题4: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是否必须建立物料管理制度?
答:《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四条规定,委托方向受托生产企业提供物料的,委托方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并执行物料供应商遴选、物料审查、物料进货查验记录和验收以及物料放行管理等相关制度。委托方委托受托生产企业采购物料的,委托方应当对其物料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问题5:完成生产企业出厂放行的化妆品是否可以直接上市销售?
答:《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委托方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放行管理制度,在受托生产企业完成产品出厂放行的基础上,确保产品经检验合格且相关生产和质量活动记录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上市放行。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关于《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等8项方法的问答
- [常见问题]化妆品备案注册检查问答100问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105期)|配方原料的使用和儿童化妆品问题
- [常见问题]【你问我答】“化妆品新原料”专版第8期
- [常见问题]【你问我答】“化妆品新原料”专版第9期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56期)|(用户权限专刊)
- [常见问题]在广东省内开展牙膏简化备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104期)|毒理学终点评估及相关检测评价豁免问题
- [常见问题]《染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染发化妆品质量控制要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问答
- [常见问题]《烫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烫发化妆品质量控制要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问答
相关推荐:
- [流程周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办事须知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题之新备案平台临时用户权限及旧系统产品信息补录
- [常见问题]酒类保健食品受试物应如何处理?
- [审批动态]2024年09月27日化妆品申报决定书送达信息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的公告》起草的目的是什么?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42期)(化妆品安全评估专刊)
- [常见问题]以银杏叶提取物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产品,应提交的申报资料
- [审批动态]2022年01月07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HSCB)待领取信息发布
- [审批动态]2023年11月14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审批动态]2022年12月19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