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色号系列彩妆产品应如何备案?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五十四期)
1、问:使用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化妆品备案人应注意哪些备案细节?
答:(1)同一标准中文名称的新原料可能存在不同的新原料备案人,或不同的新原料备案号,化妆品备案人应核实对应的新原料备案号,注意进行区分填报。
(2)使用新原料时,应查阅《新原料技术要求》,明确新原料安全使用量、使用目的、原料适用和使用范围、其他限制和要求、警示用语等要求,应特别注意新原料的配伍禁忌及使用范围限制等信息。
(3)化妆品备案人可通过新原料公示平台查询《新原料技术要求》,如该文件暂未公示,应向新原料备案人索要,并上传至普通化妆品(牙膏)备案管理系统。新原料安全评估时应明确是否符合《新原料技术要求》的限量要求。
2、问:多色号系列彩妆产品应如何备案?
答:包装容器不可拆分的,如眼影盘,应按“一个产品”提交备案,在一个备案编号下,按色号分别填报配方。
每个色号产品独立包装的,应分别备案,一个色号对应一个备案编号。
3、问:在不豁免毒理学试验时,哪些产品应开展急性眼刺激试验?
答:根据《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2019年第72号公告),易触及眼睛的产品须进行急性眼刺激性试验。常见易触及眼睛的产品包括洗面奶、洗发水、冲洗型护发素、眼部产品(描眉类彩妆除外)、沐浴露等。
4、问:备案人、境内责任人或者生产企业的名称、住所等发生变化(生产场地未改变),已备案产品应如何更新生产信息?
答: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已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的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或者生产企业的名称、住所等发生变化的(生产场地未改变),应当按照《规定》第二章第二节相关要求完成信息更新后,对涉及产品备案信息以及产品标签样稿的上述相关信息分别进行一次性变更。
即备案人、境内责任人或者生产企业应先在化妆品(牙膏)信息服务平台“企业信息资料管理”模块进行企业信息更新,再进行产品变更,通过“生产信息刷新”的方式同步更新产品信息。


5、问:注销后再次备案说明该如何出具?
答:普通化妆品注销后再次备案时,应提交情况说明,主要内容包括具体的注销原因、注销时间、再次备案产品与注销产品之间的差异等,参考模板见附件。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化妆品备案注册人如何执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新增检验方法?
- [常见问题]牙膏产品配方表填写有什么要求?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60期)| 化妆品注册备案的优化和简化问题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109期)|化妆品备案变更的5个问题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五十八期)
- [常见问题]关于化妆品行业标准《化妆品产品标准通则》的问答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典型问题案例(六)| 产品安全评估资料专题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典型问题案例(五)| 产品检验报告专题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典型问题案例(四)| 产品标签专题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典型问题案例(三)| 产品执行的标准专题
相关推荐: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增补名单(一)
- [审批动态]2025年11月18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
- [News]Chinese government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food and drug safety and completed drawing up the Five-Year Plan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中红景天苷和酪醇的测定
- [审批动态]2024年05月07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
- [申报资讯]五一放假 | 化妆品备案临近关键节点提示
- [审批动态]2022年5月12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常见问题]化妆品注册备案申报包装标签规范几个常见问题解答
- [审批动态]2022年08月11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GHZJ)待领取信息发布
- [申报资讯]重大修订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版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