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化妆品生产企业常见问题
结合化妆品生产企业常见问题,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根据《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对相关问题进行逐一解答。具体如下:
问题1:化妆品生产企业用于质量检测、稳定性测试的留样能否做为同批次产品的出厂留样?
答:《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十八条对出厂留样的包装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出厂的产品为成品的,留样应当保持原始销售包装;出厂的产品为半成品的,留样应当密封。若企业用于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和稳定性测试的留样不满足上述出厂留样的包装要求,就不能做为同批次产品的出厂留样。
问题2:化妆品生产企业关键原料留样有何要求?
答:《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十八条对出厂留样的包装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出厂的产品为成品的,留样应当保持原始销售包装;出厂的产品为半成品的,留样应当密封。若企业用于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和稳定性测试的留样不满足上述出厂留样的包装要求,就不能做为同批次产品的出厂留样。
问题3: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生产一致性审核应由生产部门完成吗?
答:《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化妆品生产一致性审核制度。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在首次生产前对生产的化妆品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产品标签等内容进行审核管理,形成化妆品生产一致性审核记录,并定期对相关内容进行回顾性审核,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记录应当包括审核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审核内容等。质量安全负责人发现生产的化妆品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产品标签等内容存在与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不一致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当立即组织采取风险控制等措施。
问题4:化妆品生产企业若采用检验方式作为质量控制措施,应如何确定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检验频次?
答:《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检验管理制度,制定原料、内包材、半成品以及成品的质量控制要求,采用检验方式作为质量控制措施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检验频次应当与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
问题5:化妆品生产企业做为被检查对象报送的整改报告有什么要求?
答:《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被检查对象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针对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问题进行整改,并按要求报送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应当包括存在的主要问题、问题调查分析与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措施、整改后效果等。
贴心提醒:依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依据《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牙膏的监督管理,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参照适用《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牙膏备案人也应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新一轮年报窗口期,请相关备案人及时依规开展年报工作。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染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染发化妆品质量控制要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问答
- [常见问题]《烫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烫发化妆品质量控制要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问答
- [常见问题]《防晒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防晒化妆品质量控制要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问答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55期)|《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核心内容及问答
- [常见问题]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问题解答(四)
- [常见问题]广东药监局|国产牙膏备案问题解答(十一)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103期)| 化妆品年报时间、内容和流程等问题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102期)| 化妆品电子标签常见问题(二)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101期)| 化妆品电子标签常见问题
- [常见问题]出口的化妆品是否要“出口备案”?在国内具体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相关推荐:
- [申报资讯]浙江省药监局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
- [申报攻略]系列/多色号化妆品使用同一批准文号或备案号申报指南
- [常见问题]【答疑】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后检查常见问题—-产品安全评估报告(2023年下半年)
- [申报资讯]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上线通知
- [常见问题]保健食品申请人同时申请多个注册事项的相关受理规定
- [审批动态]2024年09月23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
- [申报资讯]未贴QS标志化妆品视为非法
- [审批动态]2023年07月07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发布
- [材料要求]广东省进口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
- [材料要求]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基本要求及资料书写与审查规范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